依照台灣食品衛生相關法規,美安台灣公司的健康與營養產品屬於一般食品類因而不須向衛生署登記,唯一例外是維他命E魚油膠囊食品。因為該項產品雖屬於「一般食品」,但是,依台灣的食品衛生管理法,進口之「錠狀,膠囊狀食品必須通過查驗登記」。美安台灣公司已向台灣衛生署就該項產品申請登記,並於2005年7月獲核准美安臺灣公司已將相關公文及衛生署食字公文字號存檔在案。

另外,有些顧客或是經銷商夥伴問及該產品包裝上爲何沒有標示衛生署食字公文字號。公司的這一做法也是因應台灣衛生署的要求。

台灣衛生署於2005年2月4日發布行政命令規定主旨如下:「自2005年4月1日起,食品廣告不得引用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同年7月1日起,食品不得標示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 該規定的說明條例第六條如下:「(六)自2005年7月1日起製造之食品,均不得標示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而2005年7月1日前已上市之產品,如標有相關字號者,基於現況之考量,原印刷包裝已上市同批號食品,得予沿用至有效日期止。」
由於美安臺灣公司之維他命E魚油膠囊食品是從20058月底才開始進入臺灣市場,所以在該產品的標示上不再印有衛生署食字公文字號

根據以上說明,希望能夠更加強經銷商與您的消費者對於美安公司健康與營養產品的瞭解,並持續增加對美安公司產品的信心。

 

2005.7.1衛生署新規定,所有保健營養補充品不可以印衛生署字號。
粉末狀:不需衛生署檢驗

如:isotonix系列產品

膠囊、顆粒:需經衛生署認證

如魚油ESSENTIAL OMEGA III FISH OIL WITH VITAMIN E

維他命E魚油膠囊食品食品核備詳細內容(衛生署提供) 
核備函字號0940405936 
核備函類別錠狀膠囊食品  
中文品名維他命E魚油膠囊食品 
英文品名ESSENTIAL OMEGA III FISH OIL WITH VITAMIN E 
發證日期940728  
有效日期990728  
製造商名稱NUTRA MANUFACTURING INC. 
申請商名稱美商美安美台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申請商電話02-2377xxxx 
劑型膠囊  
現行證況已核備  
最新核備文號顯示094040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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